江西车辆撞人事件已致3死19伤 肇事者曾有犯罪前科

2016年01月19日 17:25   来源:新华网   赖星 刘彬

  19日7时10分许发生在江西奉新县的车辆撞人事件已经造成3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

  据目击者称,当天上午7时左右,一男子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在奉新县城大街上失去控制冲撞行人。肇事车辆行驶了近300米后才停下。

  贺铁坚是事发现场旁一家自行车修理铺的师傅,他和其他居民当即拨打110报警,并和其他群众一起抢救受伤人员。

  记者从江西奉新县公安局了解到,肇事者胡某某,今年43岁,曾有犯罪前科,2013年因犯妨碍公务罪被广东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判刑11个月。

  记者看到,在事故现场旁的一根电线杆下,已有村民摆放了悼念死者的鲜花。

  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赖星、刘彬)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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