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推进棚户区改造23万多套
其中国家下达的16万套须在9月底前全部开工
记者1月19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上获悉,2016年广西将推进棚户区改造23.56万套,同比增长64%。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棚户区改造一头连着国计民生、社会和谐,一头连着扩大内需、稳定经济增长。2015年,国家下达我区棚户区改造任务为14.33万套;2016年下达了16万套,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7.56万套。
为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广西壮族自治区要求凡列入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在2016年6月底前全面动工,9月底前实现100%开工;凡列入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目标责任书的项目,必须在2016年6月底前动工过半,12月底前实现全面开工。
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将继续推进地方政府债和建设债支持棚户区改造。以弥补各地棚改项目资本金不足,同时,我区将出台政策,规定棚改货币安置购买的安置房可以减免契税,确保今年全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不低于50%。
据介绍,去年,广西棚户区改造实际开工15.79万套,占年度开工目标任务的110%;基本建成11.59万套,完成年度基本建成目标任务的119%;分配入住13.23万套,完成年度分配入住目标任务的132%。(记者 莫艳萍 通讯员 陈飞燕 实习生 韦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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