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村长设120桌办儿子婚宴 被党内严重警告

2016年01月20日 10:06   来源:西部网   辛超

  合阳一村长设席120桌办儿子婚宴 被党内严重警告

  2016年1月11日至1月18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共收到陕西省各级党政相关部门回复网友的32条答复。其中网友反映的“合阳县一村长大办儿子婚礼”、“龙城铭园国际社区21号楼违规加盖”、“凤翔燃气站与游乐园混住”等问题,有了明确结果。

  合阳一村长大办儿子婚礼 设席120余桌

  合阳县:村委会主任被党内严重警告

  【网友留言】2015年12月9日,网友“李”反映,渭南市人大代表、合阳县城关大庄头村村长李某,带头顶风违纪,2015年10月4日利用给儿子结婚之机,设席120余桌,收受礼金11万余元,铺张浪费,大操大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借机敛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请求组织部门严肃处理。

  2015年12月16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合阳县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2016年1月12日,合阳县人民政府给予回复:

  2015年10月4日,李某在为儿子办理婚礼过程中,超标准设正席68桌,每桌8人,每席290元标准;便饭58桌,每桌8个席位,70元标准;总计设席126桌。收受村民、管理服务对象礼金597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李某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之规定,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涉及的该村党支部书记、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给予警示训诫谈话,在全办进行了通报,当事人已退还了收取的管理服务对象礼金5970元。

  焦岱镇初中原校长在外兼职领双薪

  蓝田县:当事人已辞去应聘职务

  【网友留言】2015年12月28日,网友“教书匠”反映,蓝田县焦岱镇初级中学原校长冯某在2013年退居二线后,长期不在该校上班,私自应聘到蓝田县一所私立学校(蓝田县育才学校)担任副校长职务,达到领取双薪的目的。学校教职工人尽皆知,议论纷纷,造成不良影响。不知道这种行为是否合理?是不是吃空饷?请各级领导调查核实,予以答复,解决教职工心头的疑问。

  2015年12月30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蓝田县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2016年1月14日,蓝田县人民政府给予回复:

  经查,蓝田县焦岱初级中学原校长冯某,于2013年5月退居该校正校级调研员,同年9月应聘为蓝田县育才学校副校长。对此,县教育局于2015年12月30上午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了谈话调查,责令其立即返回原工作单位。目前,冯某已辞去应聘职务返回原单位工作。

  龙城铭园国际社区21号楼违规加盖

  高新区规划局:已责令施工现场停工

  【网友留言】2015年12月25日,网友“采光”反映,位于高新区科技二路西口的龙城铭园国际社区,规划局规划21号楼是地上5层,现在已加盖到7层,而且还在继续加盖,严重影响20号楼住户的采光,给高新区规划局打电话总是推脱,近一个月以来,一直昼夜施工,严重影响周围住户的晚上休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查这种违规行为。

  2015年12月30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西安市规划局。

  【部门回复】2016年1月11日,西安市规划局高新分局给予回复:

  接情况反映后,我局立即会同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执法监察队对龙城铭园国际社区施工工地进行现场踏勘。经调查,发现21号楼原审批为地上5层,现建设仍为地上5层,局部建筑高度与审批不符。就此情况,我局已给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执法监察队去函,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执法监察队已责令陕西威龙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龙城铭园国际社区21号楼施工现场进行停工。我局同时也通知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进一步核实。

  长安区秦岭山水社区业主私搭乱建

  西安城市管理局:已制止违法建设

  【网友留言】2015年12月9日,网友“张老师”反映,长安区秦岭山水社区内,业主私搭乱建,如檀香苑5栋201、101号业主,竟然联合起来在其自家花园内盖起了一栋四层楼,此楼属于三无产品,无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设计许可证等等。类似违章建筑在该小区内已经有多处,但一直无人管理,希望相关部门介入管理。

  2015年12月25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西安市城市管理局。

  【部门回复】2016年1月13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局给予回复:

  秦岭山水社区位于长安区滦镇街办,建设单位为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为西旅集团广瑞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该社区一期794户,办理装修手续约410户。二期1180户,办理装修手续约480户。

  网友反映的秦岭山水社区檀香苑5栋201、101号业主联合私自建设违法建筑问题。经查,檀香苑5栋201、101号业主实际违规扩建两层房屋。除此以外,社区个别业主也存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加盖扩建现象。

  对此,市城市管理局督导秦岭城管执法分局责令秦岭山水社区违规建设停工。目前,该社区违法建设已被全部制止。

  高陵杨林三期3年办不下来房产证

  高陵区:近期将发放176户房产证

  【网友留言】2015年12月22日,网友“高陵杨林三期物业”反映了“高陵杨林三期房产证3年办不下来”的问题。网友说,高陵杨林三期已经交的物业费用物业公司却说没有交,以不给业主卖电威胁业主,请相关政府领导管一管,没有了水电,我们已经无法在这个地方生活了,强烈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

  2015年12月25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高陵区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2016年1月12日,高陵区人民政府给予回复:

  经调查,杨林三期房产证办理工作于2015年7月开始启动,截止目前我区房管部门收到304户办证资料,近期将发放176户房产证,其余正在加紧办理中。小区物业与业主因物业费纠纷导致的限电问题,也已协调解决,业主购电已不受限制。为从根本上解决好该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我区鹿苑街办正在积极开展工作,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

  凤翔西区燃气站混建在商住区

  凤翔县:提出搬迁方案 尽快搬迁加气站

  【网友留言】2016年1月8日,网友“雍城儿女”反映,位于凤翔县城西区的燃气储蓄站建于1998年,从2014年12月起燃气站西边一墙之隔建起一座游乐园,还有西南边新建起中医医院。国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燃气站附近50-60米内不准建居民生活区及人群密体的单位和娱乐场所。可这里游乐园大楼距燃气储蓄罐区不足3米,医院办公大楼距燃气罐区不到30米,其安全隐患不让周围群众人人自危。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关注解决安全隐患。

  2016年1月14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凤翔县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2016年1月18日,凤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回复:

  县城西区的液化气站位于秦公路与规划中的凤舞路西南角。该液化气站于1998年投资建设,2003年拍卖转让,由私营企业经营。该站占地约7亩,液化气站以南建有县中医医院,以西建有白叶纸业物流项目、西古城村委会,以北建有卫监所等单位。根据我们实际核查,目前,储气罐区距离西侧物流园项目不足15米,存在安全隐患。

  鉴于液化气站自身已不能满足现有燃气安全规定,县委、县政府多次开会研究,与液化气站负责人协商同意外迁,现已提出搬迁方案,目前,正在进行选址和有关搬迁事宜。

  (记者 辛超)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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