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美丽乡村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提出到2017年,各市县村庄垃圾治理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全省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基本消除,建成不少于500个美丽乡村示范点;到2020年,建成不少于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点,同时建成一批乡村旅游特色民宿示范村和美丽乡村休闲旅游度假景区。
《计划》明确海南省将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三大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经济、生态文化三大建设行动。
《计划》还明确将制定美丽乡村评定考核办法,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示范村庄给予命名授牌,海南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每个达标村庄不少于20万元的资金奖励,用于美丽乡村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美丽乡村创建成绩突出的市县(区)、乡镇政府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记者 邵长春 通讯员 苏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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