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长:对首次购买城镇住房的农民给予财政补贴

2016年01月25日 13: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柳俊武 王剑 刘占昆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1月25日在南昌开幕。 刘占昆 摄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5日在南昌开幕,江西省省长鹿心社作政府工作报告。 刘占昆 摄

  中新网南昌1月25日电 (记者柳俊武 王剑 刘占昆)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5日在南昌开幕,江西省省长鹿心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首次购买城镇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农民给予财政补贴,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将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

  鹿心社说,2015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江西省2015年实现生产总值16723.8亿元,增长9.1%;财政总收入3021.5亿元,增长12.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96亿元,增长1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39元,增长10.1%;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1.5%;城镇登记失业率3.4%,低于控制目标1.1个百分点,较好完成了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主要任务目标。

  鹿心社表示,2016年要激发“三驾马车”新动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安排省大中型建设项目725个,总投资约1.35万亿元,当年完成投资3500亿元左右。开工建设广昌至吉安等高速公路项目,建成兴国至赣县、修水至萍乡等11个高速公路项目,力争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6000公里。开工建设赣深客专、合安九客专、吉永泉等铁路项目,建成武九客专江西段,建成三清山机场。

  鹿心社称,2016年,江西将对首次购买城镇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农民给予财政补贴,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将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积极做好商品房“去库存”工作。加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小排量汽车、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完)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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