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现象古已有之,古则难之。如今,“民告官”立案难于浙江已得到有效破解。26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该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陈国猛在作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15年,浙江省法院完善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交叉管辖、提级管辖制度,有效破解“民告官”立案难问题。同时,行政机关败诉的占全部判决案件的32.5%。
近年来,随着现代社会为保障公众权利提供更多实现途径,“民告官”案件越来越多,不仅引发了公共舆论的聚焦,甚至影响和推动了相关法规制度的进程。
浙江也一直致力于“民告官”立案难的问题。陈国猛介绍,2015年,浙江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2万件,审结9750件,同比分别上升142%和110%。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占全部判决案件的32.5%。
浙江省法院还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经法院协调促成和解撤诉的占18.5%。此外,对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案件,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的战31.6%。
新收一审行政案件的剧增,究其原因,陈国猛介绍称,2015年,浙江省法院完善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交叉管辖、提级管辖制度,有效破解“民告官”立案难问题。
立案了,有人来出庭吗?谁来出庭?“民告官”但见不到官的现象也正在逐步改变。“2015年,浙江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开庭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31%,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陈国猛表示。
此外,报告中还指出,2015年浙江全省法院更加重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坚持的府院年度联席会议制度,便是专题研究改进行政处罚裁量水平,为各级党政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宣讲新行政诉讼法5万余人次。
去年,浙江省法院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对全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进行梳理,意味着浙江的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又迈进了一大步。(完)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