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四风”不松劲 秦皇岛市通报4起典型案件

2016年01月27日 16:09   来源:秦皇岛日报   
  秦皇岛日报讯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狠刹“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我市对4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卢龙县潘庄镇林业站孟凡凡大操 大办搬家事宜并故意损毁他人财物问题。经查,2015年4月,潘庄镇林业站科员孟凡凡事前未向机关领导请示汇报,事中未阻止母亲为其大操大办搬家事宜,并 积极参与其中,后在发现同村村民用录像机拍录现场时,将录像机抢走并摔毁。2015年12月15日,经卢龙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孟凡凡党内严重警告处 分。

  2.海港区物价局局长任德文滥发款物及购物卡问题。经查,2013至2015年期间,海港区物价局以发放职工福利为名目,违规为职工发放现金、购物卡等共计23万元。2015年12月16日,海港区纪委给予任德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山海关区石河镇武装部部长、办 公室主任高伟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经查,2014年,高伟在兼任石河镇办公室主任期间,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借用企业车辆,且在中央“八项规定” 出台后和清理违规公务用车活动中,不主动上报、归还违规借用车辆。2015年12月16日,经山海关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伟行政警告处 分。

  4.抚宁区战马王村党支部书记田子武违规操办儿子婚礼问题。经查,2014年10月,田子武超标准为其儿子举办婚礼。2015年11月22日,经中共抚宁区大新寨镇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田子武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件表明,“四风”问题在我市虽然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有个别单位和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置若罔闻、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为此,各级党委(党组) 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广大党员干部 要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和约束自己,树立良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 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 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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