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冬根拍下多人去县长家送礼的视频和照片 十几天之后,汪冬根被警方带走
近日,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因“偷拍县长收礼视频”而闻名的汪冬根案作出了二审判决。法院认为其寻衅滋事罪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将六年刑期改判为五年零六个月。
汪冬根的家人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们不服判决,打算在春节后提出申诉。汪冬根的辩护律师认为汪冬根没有敲诈勒索的故意,并提出质疑,既然法院认定了万载县卫生局原局长魏某某违规给人报销医疗费,却为何一直没有见到对魏某某的公开处理结果。
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致电宜春市纪委宣传部,其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对万载县卫生局原局长魏某某的处理还在了解中,宣传部已经将相关情况报告给负责案件处理的部门,等处理意见出来后再进行公布。
二审判决将“三罪”减少一罪
2013年9月17日至20日,汪冬根和儿子汪金亮拍下了多人去万载县县长家送礼的视频和照片,拍完视频18天后,汪冬根和汪金亮被万载县警方带走。由于汪冬根拍了视频后并未提出明确的诉求,因此检察院没有起诉这一行为。
检察院起诉的是汪冬根另一起偷拍事件。2011年汪冬根秘密拍摄到万载县康乐街道党委书记卢某与万载县卫生局局长魏某某一起打麻将的视频,并将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经汪冬根处理,在网上传播的视频仅能看清卢某)。2012年7月左右,汪冬根受人所托,找到时任万载县卫生局局长魏某某,要求魏某某违规为他人办理医保报销事宜。因慑于汪冬根拍摄的上述视频,可能对自身不利,魏某某指示卫生局下属单位医保局工作人员违规为此人报销医药费11187.8元。
2015年7月17日,宜春市袁州区法院认定,汪冬根偷拍万载县卫生局原局长魏某某打麻将、要挟报销医保,以及夸大伤情骗保险公司赔偿和发生交通事故后叫人打人等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汪冬根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之后,汪冬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6年1月12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审判决,“三罪”少了一罪,法院认为其寻衅滋事罪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并将六年刑期改判为五年零六个月,刑期减少半年。
“受害者”违规报销仍在领导岗位
汪冬根的辩护律师是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的刘成星,他对北青报记者表示,他依然坚持认为汪冬根没有敲诈勒索的故意,但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
刘成星认为,汪冬根只是帮朋友向魏某某问一下情况,没有提过视频的事情,也没有对魏某某进行威胁、要挟、恐吓,因此他认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刘成星说:“即使汪冬根有敲诈言论,但卫生局是国家机关,不是自然人,不能成为敲诈勒索的受害者。再退一步说,即使魏某某个人受到了威胁,但他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为什么不报警采取合法的方式解决,而是利用职权违规发放保险费?”
公开信息显示,万载县卫生局原局长魏某某并未因违规报销医保而公开受到处分。2013年至2014年期间,魏某某担任万载县委统战部部长,2015年又任宜春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纪检组长,副调研员。
家人打算春节后提出申诉
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到汪冬根的妻子郭业荣,她表示,家里人认为判决对汪冬根不公,并打算在春节后提出申诉。此外,他们对宜春市纪委的调查结果表示异议,希望能够重新调查。
2014 年,宜春市纪委曾经发布了对万载县县长收礼事件的调查结果,称事发后,曾派出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视频里所涉及的8起送礼走访行为,其中一起为当地一镇干部到县长陈虹父亲家走访,并有送礼行为。当年中秋节后上班第一天,其所送礼品被陈虹退回。纪检监察机关对送礼走访的镇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其余7起均为亲友走访探望陈虹及其父亲。
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致电万载县纪委,询问对万载县卫生局原局长魏某某违规发放医疗费的处理。其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个事我记得好像谈了话,进行了组织处理”,但她并不清楚当时的处理结果。
文/本报记者 周丹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