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依法行政、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政府自身建设明显加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制定发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60项,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覆盖到区县、街镇,完成行政审批相关的评估评审清理,取消评估评审152项。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稳步推进闸北区、静安区“撤二建一”,调整城市建设管理机构职能,全面推行区县市场监管新体制,组建市和区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制定实施政府效能建设意见和目标管理办法,构建政府服务“单一窗口”制度框架,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全面公开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进一步改进政府作风,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强化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勤政廉政建设继续加强。
但是,政府自身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依然存在,还不能很好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形势、新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还不够高,工作推进落实不力、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政府作风建设有待加强,不担当、不作为、等靠要现象仍有发生,少数政府工作人员群众观点淡薄,极少数人甚至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有力举措整改问题,以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做好今年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要贯彻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要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减审批、强监管,切实履行好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聚焦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一批,对保留的许可事项推行标准化管理,提高透明度。在全市面上再取消一批审批事项,取消一批与审批相关的评估评审。基本完成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脱钩。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衔接的综合监管机制。强化行业监管,逐步建立全覆盖、分领域、强协同、高效率的行业监管体系。开展分类监管,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行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制度。启动建设综合监管平台,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长效机制,加快建设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实施规范化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编范围扩大到所有乡镇。加大财政专项资金跨部门整合力度,支持设立投资引导基金,变财政直接投入为间接引导。分类分项推进市与区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财政分配关系。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思维,推进政府运行机制法治化,切实做到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权履职。
健全政府决策机制。完善专家参与论证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网上公开、即时清理制度。深入推进政府协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等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质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