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016年02月01日 11:13   来源:北京日报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北京市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阶段。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深入研究了“十三五”时期北京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就制定北京市“十三五”规划提出以下建议。

  一、紧紧抓住重大历史机遇,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一)“十二五”时期北京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十二五”时期是北京发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团结奋斗,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对北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打响治理“大城市病”攻坚战,圆满完成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任务,成功举办2015年世界田径锦标赛,携手张家口获得2022年冬奥会举办权,谱写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

  我们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保持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第三产业比重达到79%以上,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多措并举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实现了“江水进京”,完成平原地区百万亩造林,实施水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六次调整社保待遇标准,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着力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治理和中心城棚户区改造,下大力气治理交通拥堵、违法建设、环境脏乱,城市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社会风气持续好转。五年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对外开放更加深入,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十二五”规划目标即将胜利完成,北京综合经济实力、科技创新能力、国际影响力迈上了新台阶。

  尤为重要的是,在北京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战略目标,对做好北京发展和管理工作、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首都工作方向。中央把京津冀协同发展确立为重大国家战略,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统筹推进实施,为北京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注入了强大动力。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各方面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

  (二)“十三五”时期北京发展面临的形势。从国际环境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明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我国发展具有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从国内大势看,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改革开放释放出新的发展活力,为北京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支撑。从自身发展看,北京已经是一个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优势更加明显、前景更加广阔,转型升级发展的潜力巨大。特别是中央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部署筹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推动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支持办好世界园艺博览会等,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落实城市战略定位,提升北京在全球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快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打造中国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带。

  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依然存在,世界经济复苏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更加深刻的结构调整,倒逼我们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北京自身发展中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矛盾和困难,特别是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突出,出现了人口过多、交通拥堵、房价高涨、环境污染等“大城市病”;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科技、文化创新优势发挥不够,城市文明程度和服务管理水平还不高,法治建设亟待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综合分析判断,北京发展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艰巨任务,又有许多有利条件。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北京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紧紧抓住和用好重大历史机遇,继续集中力量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着力在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补齐短板上取得更大成效,朝着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奋勇前进,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三)“十三五”时期北京发展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为重点任务,以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上取得重大进展,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

  推动“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等重大原则;必须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发展理念转变引领发展方式转变,以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努力走出一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新路。基本要求是:

  )——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把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作为衡量发展的根本标尺,着力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在服务国家大局中提高发展水平,使产业布局和发展与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相一致、相协调。

  ——全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紧紧把握北京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发挥比较优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新合作模式,加快推动错位发展与融合发展,实现区域良性互动。

  ——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消耗上限,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力度,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使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大力推进以科技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

  ——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城市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建设和管理城市,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与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城市管理体系,提升城市服务管理水平。

  ——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全体市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四)“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紧密衔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今后五年要在以下方面取得新成果:

  ——疏解非首都功能取得明显成效。推动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调整退出,部分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机构、行政企事业单位有序疏解迁出。全市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城六区常住人口比2014年下降15%左右,“大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首都核心功能显著增强。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基础上,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劳动生产率和地均产出率大幅提高。三次产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形成“高精尖”经济结构,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就业更加稳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教育实现现代化,群众健康水平普遍提升,“住有所居”水平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更加安定有序。

  ——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热情开朗、大气开放、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的社会风尚更加深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率先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国文化中心地位进一步彰显。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持续下降,城乡建设用地负增长,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5%左右,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污水全处理,重要河湖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环境容量生态空间进一步扩大。

  ——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市治理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成为法治中国的首善之区。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区域协同发展、统筹利用各级各类资源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着力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是落实城市战略定位、治理“大城市病”的基础。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综合施策、久久为功,更好地坚持和强化首都核心功能,不断提升“四个服务”水平。

  (一)全面落实疏解非首都功能任务。严格执行、不断完善新增产业禁止限制目录,坚决退出一般性产业特别是高消耗产业,引导和推动区域性物流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等部分第三产业整体迁出,推动部分教育、医疗、培训机构等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向京外发展,有序疏解部分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机构。制定行政引导、市场调节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改革举措和配套政策,健全倒逼和激励机制,严格控制增量,有序疏解存量。统筹利用疏解腾退出来的空间,主要用于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建立与承接地对接机制,积极推进曹妃甸区、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张承生态功能区、滨海新区等4个战略合作功能区建设,推动形成“多点一城”疏解格局。推进实施老城重组,强化中心城区政治活动、科技创新、文化交流和国际交往等高端服务功能,着力提升综合承载力和现代化治理水平。按照就地改造、适当疏解、逐步改善、保护风貌的思路,推进老城区平房院落修缮改造和环境整治。基本完成中心城棚户区改造。

  (二)集中力量在通州建设市行政副中心。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突出行政办公职能,配套发展文化旅游和商务服务。抓紧行政办公区建设,确保到2017年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迁入取得实质性进展,带动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及公共服务功能转移。坚持把基础设施、水生态廊道和大尺度生态空间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加快配置教育、医疗、文化、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健全互联互通的交通体系。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优化组团式布局,避免过多功能聚集。持续做好城市更新改造、功能疏解、城中村整治等工作,调整退出低端制造业、物流业,加快形成内涵集约的发展模式,构建城市综合服务体系。加强与周边地区功能统筹,建立健全协同管控机制,避免无序建设和盲目开发。

  (三)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发挥疏解非首都功能、调整经济结构的牵引作用,总结推广以业控人、以房管人、以证管人的成功经验,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调控人口规模。强化人口调控工作责任制,坚持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双调控”机制,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确保人口规模不突破“天花板”。实施居住证制度,稳妥推进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建立住宅出租规范化管理制度,推动老城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建立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中心城区商业门店、餐馆经营的标准和规范,依法治理“开墙打洞”和店外摆摊经营,严格控制低端业态无序聚人。完善促进人口转移机制,研究户随人走的迁出政策和鼓励户籍外迁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四)加快治理交通拥堵。在完善治理交通拥堵总体方案基础上,分阶段、分年度推出重大治理举措。坚持公交优先战略,构建公交快速通勤系统,促进地面地下交通线路有效衔接和便捷换乘,提高公交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大轨道交通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快停车设施建设,持续改造中心城区拥堵节点,改善街坊路及居住区内道路系统,畅通道路微循环。加快完善人行步道、自行车道等慢行系统,鼓励绿色出行。实施更有力度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适时出台拥堵收费政策及其他管理措施,切实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和中心城区交通流量。从严加强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秩序,培育交通文明。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推动首都外环线、北京新机场等重大交通工程建设,协同建设“轨道上的京津冀”。

  (五)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际一流标准,统筹处理好市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局部与整体、地上与地下的关系,全面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着力构建布局合理、配套齐全、运行高效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和保障机制,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完善地下管网统筹建设机制。大力建设“海绵城市”,健全“西蓄东排、南北分洪”的城市防洪体系,加强河道系统整治,研究部分修复中心城区水系,加快建设雨洪水收集利用设施。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重点公共场所免费无线宽带上网服务。促进大数据发展,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广运用云计算、物联网技术,完善城市智能化运行体系,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智能化应用服务。加强城市设计,努力增加城市开放空间,打造首都建设的精品力作。

  (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清晰、服务为先、有序参与的体制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目标、方法和模式的现代化。加大城市管理领域立法力度,建立健全覆盖城市重点领域的管理和服务标准。理顺城市管理部门职责分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构建“大城管”体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实现社会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三网融合、一体化运行、城乡全覆盖。坚持人民主体、政府主责,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作用,构建依法管理、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城市运行环境。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法规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实现综合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健全重大活动常态化运行服务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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