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016年02月01日 11:39   来源:福建日报   

  原标题: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十三五”时期,将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出以下建议。

  一、“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发展环境

  1.“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十二五”时期是福建发展迎来重大历史机遇并取得重大发展成就的五年。在党中央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中央支持福建发展的政策措施,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全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顺利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我们坚持做大总量、提质增效,把稳增长和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实施“五大战役”,突出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我们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闽台经济融合进一步深化,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和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扎实推进,福州新区获批为国家级新区,发展的动力活力进一步增强。我们坚持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着力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清新福建”名片更加亮丽,持续实施一批惠民利民工程,人民生活更加富足。我们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民主法治、文化发展、社会治理以及党的建设等全面推进,取得重大进展。这些成就来之不易、有目共睹,为“十三五”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2.“十三五”时期面临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国内外宏观环境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机遇和挑战相互交织,但时和势总体于我有利。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福建面临加快结构调整与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动力不足、保持整体竞争力与要素成本上升、区域优先发展与均衡发展等矛盾。同时,存在产业结构不够优、竞争力不够强,对台等优势发挥不够,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和难度加大等突出问题。在看到困难的同时,我们更要看到面临的机遇。随着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力度加大,政策叠加效应将进一步显现。交通等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对台、生态、开放、海洋等优势凸显,发展潜力空间巨大。全省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热情高涨,谋发展抓发展氛围浓,福建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挑战前所未有,机遇也前所未有。我们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强化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科学谋划、真抓实干,求新求变求突破,努力开创“十三五”发展新局面。

  二、“十三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3.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着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认真落实中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增长为目标,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基本要求是:

  ——坚持创新,推动转型升级。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重点和主要抓手,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打造福建产业升级版。

  ——坚持协调,促进均衡发展。统筹沿海与山区、城市与农村、海洋与陆地发展,聚焦湾区经济和沿海沿江沿线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优化全省生产力布局。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坚持绿色,实现低碳生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倡导节约健康环保生活方式,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开放,深化合作共赢。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更好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以开放促改革,围绕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

  ——坚持共享,体现和谐公平。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浓厚氛围。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全体人民有更多获得感。

  4.主要目标。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确定“十三五”时期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全省经济保持稳定较快、高于全国平均增长,在“十三五”时期内,提前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二〇一〇年翻一番。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益明显上升,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高端化、集群化进程不断加快,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服务业比重进一步上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城乡区域更加协调。发展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区同城化步伐加快,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区域间协作协同效益显著,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迈上新台阶,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

  ——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若干领域走在全国前列,若干区域成为全国改革排头兵和试验田。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高,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进出口贸易规模效益不断提升。闽台经贸合作、文化交流更加密切,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对台合作平台作用更加凸显。

  ——创新创业活力显著增强。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上新的水平,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区域创新创业生态体系更趋完善,科技进步贡献率不断提高,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

  ——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人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法治福建建设全面推进,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效应凸显。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土地、水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首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可持续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三、“十三五”时期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扩大有效需求,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

  5.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把投资重点放在补短板、提升产业水平和竞争力上。围绕公共服务供给、新型城镇化、产业转型升级等新增长点,加大公共消费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一融双新”工程、企业技改创新和制造业提升等投入力度,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投资。拓展投资载体,深化实施项目带动,加强重大项目策划储备,完善行动计划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创新融资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创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融资体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6.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着力提升消费能力,培育和释放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兴群体消费潜力。着力推动消费升级,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培育电子商务、信息消费等基于“互联网+”的新模式、新热点。着力优化消费环境,合理布局建设消费网点设施,改造提升城乡流通体系,突出解决电商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7.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把对外投资和扩大出口紧密结合起来,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实施优进优出战略,提高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附加值,提高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比例,加快培育外贸新优势。继续提高一般贸易比重,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巩固传统市场,拓展新兴市场,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完善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和应对机制。

  (二)加快转型升级,全力打造产业升级版

  8.推动建设先进制造业大省。深入实施《中国制造二○二五》行动计划,引导制造业朝着分工细化、协作紧密方向发展,促进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等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进一步加快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促进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发展。继续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推动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培育一批千亿级产业集群、百亿级品牌企业和十亿级品牌产品,建成东部沿海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

  推进主导产业高端化、集聚化发展。紧紧抓住信息产业快速发展的契机,攻克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打造东南沿海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加快延伸石化产业链,加强与关联产业对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临港石化产业基地,实现基地化布局和全产业链发展。推进智能制造试点,以市场应用带动产业发展,建立健全重大装备开发制造体系,打造高端装备制造、汽车产业基地和船舶、海洋工程装备修造基地。到“十三五”末,电子、机械、石化三大主导产业产值规模均超万亿元。

  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发展。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促进竞争功能,更好发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坚持以领军企业为主体,以核心重大项目为主抓手,以技术和人才为支撑,加快突破技术链、价值链和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推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及节能环保设备制造、生物和新医药等产业规模化发展,打造上中下游密切衔接、配套完善、具有核心知识产权支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

  加快改造提升传统特色产业。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深入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试点行动,推动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的智能化改造,推动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工业领域广泛应用。实施“机器换工”专项行动,推动重点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实现“机器换工”。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动轻纺、冶金、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与高科技嫁接、与设计联姻、与品牌联动。

  9.推动现代服务业大发展。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推进服务业与一二产深度融合,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制造业主辅分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会展服务、服务外包、科技服务等,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区域间形成分工协作体系和特色产业集群。顺应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人口老龄化等新趋势,重点发展旅游、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培育若干家年营业额超十亿元的旅游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扶持建设若干个健康服务产业示范园区。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推进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着力推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庭服务、市政服务、农村服务等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以增加有效供给、改善住宅质量、提升人居环境为重点,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0.推动互联网经济加速发展。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传统产业结合,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经济发展新形态。壮大电商经济规模,推进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建设,加快发展一批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培育一批独立运行的第三方电商。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支持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服务、技术和平台创新,发展P2P网贷和众筹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培育大数据产业和云服务,加快智慧城市、智慧农村建设,打造一批智慧应用云平台。进一步做强软件产业,加快创建福州、厦门“中国软件名城”,推动泉州软件园等新兴软件园建设,建设闽台云计算产业示范区,强化工业应用软件研发,促进软件服务外包发展,加快发展移动互联网、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集成电路设计以及应用软件等特色产业集群。实施物联网先行工程,加快物联网推广应用,打造千亿级物联网产业集群。

  11.推动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坚持陆海统筹,合理开发利用岸线、海域、海岛等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特色鲜明的湾区经济,引导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发展,打造现代海洋渔业基地、海洋新兴产业基地、海洋服务业基地、临海高端制造业基地。培育海洋优势产业,促进海洋工程装备、邮轮游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综合利用等产业规模化发展,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优化现代渔业发展,扶持建设一批多功能远洋渔业产业园区、海外综合开发基地,力争远洋捕捞产量、产值全国第一。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加强海洋科学研究机构建设,提升海洋科技支撑能力。推动两岸海洋合作,加强闽台海洋经济合作开发。实施“碧海银滩”工程,加强海洋保护。创新海洋综合管理体制。

  (三)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12.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境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在福建设立研发机构,续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提高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覆盖面,扶持和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鼓励和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形成创新利益共同体,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构建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业,打造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科技服务业集群。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推进创新型城市、园区建设,创建国家级创新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6·18”虚拟研究院网络协同平台、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等重点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13.健全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支持以企业为主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等创新项目,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成果评价和传导扩散的新机制,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创新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和利益导向机制。优化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体系,强化普惠性支持创新政策和政府采购的作用,改进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服务。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试点政策,在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股权激励等方面探索试验。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14.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更开放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加快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支持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等平台建设和发展。优化人力资本配置,消除人才流动障碍,提高社会横向和纵向流动性。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校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鼓励人才弘扬奉献精神。

  15.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强化创业引导支持,健全创业风险分担机制,以财政资金为杠杆,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支持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培育天使投资群体。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扶持发展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弘扬勇于创业创富的社会价值取向,鼓励更多社会成员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创业。加快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切实保护创业者权益。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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