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纪检监察部网站发布通报,2015年,全市共结案2279件,同比增长86.3%;查处小官贪腐问题63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29人。
2015年,全市共审理案件220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29人,增长75.8%。查处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问题432人,“小官贪腐”问题630人。通报称,2015年6月,北京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在派驻机关指定专人负责申诉复查复议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纪工委、纪检组、派驻监察处都要指定专人负责申诉复查复议工作,各纪检组监察处的主要领导为申诉复查复议责任人,要亲自阅批、接谈和处理申诉复查复议案件。7月30日,各派驻机构申诉复查复议专职人员也已全部到位。
此外,2015年,北京市纪委对近五年的申诉案件建立台账,对首次来信来访的申诉件,实行“首诉必办”;对有可能重复申诉的重点人,定期分析排查;对已经转办处理的申诉件,及时督办。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