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5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分别为: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源测评师。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