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建省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实施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至2018年底,实现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前三年(2013年至2015年)稳中有降,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年提升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实施道路通行保障提升工程、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监管提升工程、公路交通安全防控提升工程、城市交通管理提升工程、农村道安基础提升工程、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提升工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程。
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科学管理道路交通的能力和水平。
道安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道安组织优化健全,人员经费充实保障,管理触角延伸到位,基层道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交通要素管控进一步强化。驾驶人考训质量不断提升,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监管到位,道路隐患治理持续深入,道路交通设施日趋完善。
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道安办牵头协调作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间资源互通共享,联勤联动更加密切,道路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有效落实,“法、礼、德”交融的文明交通风尚广泛传播,有序通行、文明礼让理念深入人心。(记者 王永珍 实习生 薛红洋)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