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十二五”期间,我省住房公积金运行良好,有效支撑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及保障性住房建设。
据统计,“十二五”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和余额为1208.22亿元和705.95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172.6%和134.2%。全省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和余额为673.82亿元和407.32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269.62%和296.5%。住房公积金个贷率57.7%,比“十一五”末提高23.42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缴存额达到765亿元,提取使用和发放贷款总额达到852.01亿元,共支持了124.14万城镇职工改善居住条件。到“十二五”末,全省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25亿元用于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22个,累计发放贷款14.78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64.8万平方米、1.89万套。
2015年,我省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通过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调整首付比例、减免中间费用、放宽提取条件等举措,加大住房公积金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提高个人住房消费能力。去年,全省提取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为125.8亿元、18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5%和67.8%。截至12月末,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07.3亿元,同比增长44.69%,个贷率达57.7%,同比提高13.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到44%,创历史最好水平。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