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湖北省正全面推进“司改”工作。记者12日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首批入额法官5065名,其中,96.2%具备3年以上办案经验。改革后,人均结案数同比上升87.49%。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透露,“司改”中,湖北法院系统制定了改革总体方案以及27个配套方案。2015年9月,在武汉、襄阳、黄石、恩施四地12个试点法院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法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
目前,湖北已全面完成了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全省法院首批初审入额法官5065名,本科以上学历的增长9.32%,具备3年以上办案经验的占96.2%,初步建立起以法官为主、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的审判团队。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湖北注重加强思想教育引导,提升改革凝聚力,增加改革正能量。改革以来,试点法院办案质效稳步提升,人均结案数同比上升87.49%。
与此同时,湖北还全面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规范审委会运行机制。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常态办案,明确法官、合议庭的职责,建立办案质量和错案责任问责机制,着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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