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要求强化旅游市场监管 明确12部门职责

2016年02月20日 15:44   来源:央广网   侯艳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列出12部门的分工职责,并指出重大事件要督办。

  《通知》指出,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12个部门各有分工。对于旅游部门,《通知》指出,依法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牵头组织对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负责对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负责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查处“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主动配合参与打击涉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黑店”等非法经营行为;负责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职责的投诉及案件进行转办等。

  对于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站点等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等。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有垄断行为(价格垄断行为除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通知》还对交通运输部门、文化部门、税务部门、质检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商务部门还有通信主管部门、网信部门、民航部门等等提出了各自的职责要求。

  《通知》提出,要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的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公开通报等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旅游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还有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强部门间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协调监管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

(责任编辑:王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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