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航生前化疗后在家休息
李航生前在医院接受治疗
所获荣誉
四川新闻网宜宾2月23日讯去年10月,宜宾市江安县一名老师李航被查出身患肝癌,住院三月后,用尽积蓄的李航一家求助于公益组织春苗助学中心(以下简称:春苗助学)希望获得帮助。今年2月1日,爱心网友为李航捐助善款9万余元,但不幸的是李航因为病重已于1月29日去世。钱到了,人走了,善款却成为李航家属和春苗助学最近十分焦心的事情。今日,记者从春苗助学负责人罗耀奎处了解到,经过一段时间的内部讨论,以及和捐助发起方的沟通并取得其同意,并综合律师意见,最终决定将善款交付李航家属,用于承担李航治病期间的治疗费、家中老人的赡养以及李航女儿的抚养费用。
江安一语文老师患癌 一家痛失顶梁柱
李航是江安县第一初级中学的一名老师,从2003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学校从事语文教学至今。2015年10月李航因腹部胀痛入院检查,不幸被查出患上肝癌且已经错过手术切除的机会。作为家庭顶梁柱的李航,被这个晴天霹雳的消息瞬间击倒。
据了解,35岁的李航家里本有四口人,上有一个60多岁且身患高血压并于2012年做过心脏搭桥手术的母亲需要赡养,下有还在上小学三年级的女儿需要抚养。而妻子又没有固定工作,李航的工资是家中主要的经济来源。
为了给李航治病,李航一家前后花去7万元,加上之前母亲手术时向亲戚借的六万多元还未还清,总共欠下了十万元左右的债务。
万般无奈之下,李航一家开始求助于慈善机构。今年1月,经共青团江安县委推荐,李航的情况被送到了春苗助学。“1月的时候经当地团委的推荐,我们晓得了李老师的情况。后来我们派志愿者对李老师的情况进行了核实,证实他的确身患肝癌,而且家庭情况比较困难,随后我们就决定帮助他。”春苗助学公益组织负责人罗耀奎告诉记者。
随后,罗耀奎和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上海联劝)取得联系,并将李航的情况和对方进行了沟通,在支付宝公益平台上发起了众筹救治患癌老师的公益捐助活动。
网友捐助9万刚到位人已去世,钱怎么办?
李航的妻子刘小平告诉记者:“老公李航是一个非常好的人,对家、对父母、对孩子、对我都非常照顾,他就是我们家的顶梁柱,他一倒下我们家就像倒了一座山一样。”自从李航患病以来,刘小平跑上跑下,为了给老公治病,想尽了各种办法。
1月28日,帮助患癌老师的公益捐助活动由上海联劝发布上线,目标金额为91500元。据罗耀奎介绍,由于春苗助学没有相关发起捐赠捐助的资质,所以只有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基金会帮助发起网上募捐活动。按照流程,发起募捐活动后,在一定的时间里收集爱心网友的善款,然后将收集到的善款扣除少部分的管理费,再将善款打给春苗助学公益组织,由春苗助学来负责执行。
2月1日,活动顺利结束,共筹集到96000余元的善款。但不幸的是,李航老师因为病情严重,在捐款进行的同时,已于1月29日去世。
“本来是想借这笔钱好好给李老师看病,哪知道李老师就这样去世了。”罗耀奎对李老师的去世感到非常可惜,也对没有及时的帮助到李老师而非常遗憾。
李航去世一段时间后,善款随后也打到了春苗助学的账户上,对于这笔钱怎么办,罗耀奎思索了好几天:“按理说这笔钱爱心人士捐助专为给李老师治病的,现在李老师不在了,善款的对象已经不存在了,这笔钱可以退回给捐赠人。”
据了解,96000余元善款由5828名天南地北的爱心网友捐助,如果要一笔笔退回,操作难度较大。罗耀奎表示:“为了这件事我们咨询了律师的意见,也多方采纳了大众的意见和建议,有的建议退给捐助人、有的建议将善款用于同类的患病者、还有的建议还是将善款发给李航的家属。根据李老师的家庭情况,我们更倾向于能将善款给李老师的家属,但这必须要和发起方上海联劝和捐赠人进行协商。”
刘小平则希望能将这笔善款发给家属,“老公虽然走了,但还有孩子和老人需要照顾,加上为老公治病欠下的外债,我们家庭的确需要帮助。”
善款去向确定:两日后发放给家属
23日下午,记者从罗耀奎处了解到,经过春苗助学和上海联劝的沟通协调,善款的去向最终确定,将于两日后将账上的9200余元善款发放给李航的家属刘小平。
罗耀奎表示:“我们是执行方,这笔钱经过和发起方的沟通并取得他们的同意,最终决定还是发给李航的家属,分成三部分用于承担李航治病期间的治疗费、家中老人的赡养以及李航女儿的抚养费用。”
刘小平也得到了通知,知道两日后就可以领到爱心人士的善款:“这笔钱对我们家庭来说意义重大,非常感谢众多的爱心人士,也非常感谢公益组织的志愿者们,李航虽然走了,但他要是知道这个结果,也会感到欣慰的。”
律师观点:要改变用途应征得捐赠人同意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郭刚对此认为:此事件中捐助的善款属于定点指向捐赠,公益组织仅是受托人,不具有所有权,故不能直接由其分配操作。如果在捐助救助过程中发生了受捐对象死亡等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善款应退给捐赠人。但如果捐赠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交给老师家人或用于治愈同类的病人。
四川理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先庆认为,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种情况做出明确规定,但从捐款的目的来看,这笔善款是为了给老师治病。如果老师病重去世,就应该退还给募捐人。如果想把这笔善款发给受捐者的家属,也应该取得捐助人的同意。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