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敬老院的礼物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歌伴随了我们好几代人。昨日,家住渝北区两路津和苑小区的彭先生,将最近遇到的一件烦心事告诉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元宵节前,他11岁的财迷儿子捡到300元重百超市提货卡,没有交给警察叔叔,而是买了很多好吃的零食独自在家享用。如果摊上这件事,你会怎么做?
财迷儿子大方花钱
“他就是个小财迷,从来不舍得花钱。花家长的钱还好点,花他自己的钱,就等于要他的命!”彭先生说,儿子豆豆(化名)让他有些头疼。不过2月19日晚,彭先生发现儿子难得大方了一回:他一进门就看见儿子一边看电视,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零食,茶几上摆着小白兔糖、苹果、巧克力等。
彭先生很疑惑,正准备审问,豆豆不打自招:“我捡了张提货卡,找不到失主,我就拿去花了!”
捡到提货卡没交警察
豆豆说,19日晚,他和同伴玩耍后回家,在渝北区碧津公园附近大街上,突然发现一张红色提货卡。“我看见妈妈用过这种提货卡,如果卡里没钱了要回收,我就猜到里面有钱!”豆豆说,这是一张面额为300元的提货卡。
“我首先想到的是归还给失主。”豆豆说,他起身看了看四周,没有人像在找提货卡。他也想过交给警察叔叔,“不过要是他们也找不到失主呢?我就想,不如自己美美地吃一顿。”于是他没将此事告诉爸妈,一个人偷偷跑到附近重百超市,买了一大包零食,花去50多元。
“看着他吃得津津有味,好像八辈子都没吃过。”彭先生说,他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引导儿子才好。
带儿子敬老院献爱心
“我也曾想让儿子拿着提货卡和补足的50多元钱,送到派出所。”彭先生说,与儿子交流后,他发现儿子知道捡到东西找不到失主应交给警察,但儿子没这么做。“如果强行要他将卡送到派出所,对他心理肯定有打击。孩子也有自尊心和面子,搞不好会产生逆反心理。”
彭先生决定采取折中办法。他先问儿子:“你吃过这些糖果没有?”儿子点点头。他又说,有些人哪怕是在春节,都很少吃到这些糖果,甚至一辈子都没尝过。“是不是哦?谁呀?”儿子很惊奇。彭先生说,敬老院不少五保老人没有儿女,亲戚也少去。“他们想吃糖果没人送,也没多少钱买。”
“那我们去送!”豆豆主动表示,要把卡里剩下的钱买糖果送给五保老人。彭先生很满意儿子的觉悟,趁热打铁地告诉儿子,捡到东西据为己有是不对的,将它送给老人们只是在弥补过错。“要不然我用自己的零花钱补上?”豆豆似乎认识到什么。
孩子愉悦中承认错误
20日正好是周末,彭先生要回忠县老家,那里正好有个敬老院。彭先生带着儿子去超市买了苹果、牛奶、糖果等。当天傍晚,父子俩就赶到忠县花桥镇宝胜村敬老院。
“爷爷奶奶们,春节快乐!”豆豆给老人们拜年。彭先生说明来意,老人们一下子围过来,有人摸着豆豆的头,祝他学习进步。“爷爷奶奶们吃在嘴里,我是甜在心头。”回家路上,豆豆告诉彭先生:“爸,我不该私自用捡到的提货卡。”
彭先生说,他发现自己这种处理方式,不仅照顾了儿子的面子,还让儿子学会如何处置拾得物品,同时激发了儿子的善心,让财迷儿子懂得了分享,可谓一举多得。
忠县花桥镇宝胜村村委会负责人肖华祥向重庆晚报记者证实,上周六傍晚,彭先生确实带着孩子和礼物去了敬老院,说这些东西都是用孩子捡的提货卡买的。“我们还以为他是为做好事找借口,后来才晓得真是那么回事,他也是为教育孩子才这么做的。”
律师说法
好心可能办成坏事 无主物最好交警察
捡到东西找不到主人该怎么办?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敬友律师事务所唐斌律师称,我国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或者交给有关部门。拾得人或有关部门应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不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唐斌建议,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对无人认领的拾得物,最稳妥的做法是第一时间交给公安机关。对于彭先生父子用捡来的提货卡购买礼物送敬老院老人的做法,唐斌说,从情理上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从法理上讲属于擅自处理拾得物,如果失主找上门,彭先生要承担赔偿责任。对此彭先生说,他早有思想准备。“请失主看到报道后,通过重庆晚报与我联系,一旦确认是失主我愿意自己贴钱补偿他。”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