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天门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采取39条措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这些措施涉及加大实体经济发展扶持力度、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比如,对工业企业新建和技改扩规期间采购的先进设备予以补贴;提高重点工业骨干企业奖励标准;设立100万元“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建设,对列入省级重点示范企业或重点示范项目的给予补贴;对新建农副产品冷链物流设施(2000吨以上)的企业和新晋为1A、2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奖励;调剂6000万元用于企业融资“过桥换肩”调度。
此外,引导社会资本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投融资支持,该市发起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长江经济带(天门)产业基金。 (彭磊、董利)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