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为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不断深化本市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市市场监管委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天津市试点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试行)》。
市市场监管委将本市登记主体量大,登记实践中可能会遇到多种类型主体登记问题的自贸试验区、宝坻区、武清区作为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区。
与原有企业注销登记程序相比,本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有三个特点:一是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多。除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所有类型企业,都可在试点地区申请简易注销登记,这在全国已开展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省市中,本市是适用企业类型最多的省市之一。二是创设运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和公示途径。三是引入企业承诺制。办法规定,企业在申请注销时应提交无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处理完结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真实性和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负责。
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可给申请企业带来四方面便利:简化清算组成员备案登记程序,缩短企业注销时间,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材料,降低企业注销登记成本。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