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应增雾霾动态迁移预报推动京津冀针对性治理

2016年03月03日 08:27   来源:京华时报   赵鹏

   北京市近日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会,考虑北京空气重污染的南北差异的现实,拟增加分区响应原则。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北京市委委员、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综合信息系统研究中心副主任易建强透露,他将在全国两会上提出提案,建议选择京津冀区域试点,由气象部门在天气预报中发布雾霾动态迁移图和雾霾预报,推动京津冀对雾霾更有针对性的综合治理。

   易建强提出,雾霾的成因目前尚存一定争议。但治理雾霾需要多方合力,准确把握雾霾成因是治霾重要前提。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气象局网站只能显示当前时间段全市各区县雾霾情况,不显示周边地区信息及雾霾的动态变化过程。

   易建强建议相关气象部门在电视、广播及网站上进行雾霾预报时采用雾霾动态迁移图,并可选择京津冀区域作为试点。目前,很多公众都是通过手机APP查询当前和今后的雾霾情况与数值,但不同软件往往数值差异大,缺乏权威性。

   他分析,雾霾动态迁移图不仅能显示雾霾浓度的静态数据,还会显示不同区域内雾霾浓度一段时期内的连续变化过程。公布该图可使人们了解不同区域间雾霾是如何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甚至可分析雾霾成因到底是内因还是外因,加深对雾霾成因的正确理解和认识。这既有利于各地政府分区域科学决策预防、治理措施,也有利于争取公众支持理解,从而更好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治霾合力,推动京津冀地区的雾霾综合治理进程。(赵鹏)

(责任编辑:秦宇雯)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