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香港将加强与内地的科研合作

2016年03月03日 15:58   来源:新华社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2日表示,在创新和科技发展方面,内地是香港十分重要的合作对象。

  梁振英当天出发前往北京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式前对传媒表示,香港创新及科技局成立了3个多月,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在对外合作方面,除了与瑞典卡罗琳医学院和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等海外科研单位合作,内地也是十分重要的合作对象。因此,他将于3日与国家科技部部长等官员会面,探讨香港与内地在创新和科技方面的合作。

  梁振英表示,他在北京期间将与中央政府有关部委负责人和内地省市的负责人会面,大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尽量沟通,加强香港与中央以至内地各区在创新科技方面的合作。

(责任编辑:王子威)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