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青海省工商局对外公布了2015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情况,结果显示,青海省2015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仅61.37%。
据青海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黄利利介绍,2015年,青海省工商局在全省流通领域81户(次)经营主体中共抽取检验样品233组。其抽检的主要场所涉及西宁王府井百货有限公司等商品销售企业,西宁城东小商品等批发市场,苏宁电器等家电专卖商场,中国电信等移动通讯行业,以及销售眼镜等商品的专营店铺等。抽检的商品种类涉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投诉率较高的服装、玩具、眼镜、手机、冰箱、洗衣机、吸油烟机等11种商品。通过对233组样品的抽查检验,共有143组样品检验合格,合格率仅为61.37%;90组样品检验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达38.63%。
从重点商品抽检结果显示,服装类合格率为67.5%,主要不合格项目为产品标识、纤维含量、pH值、色牢度等,可能造成消费者皮肤过敏,引发皮肤炎症,危及人体健康等后果;儿童玩具合格率为37.5%,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识、结构、尺寸、部件间隙等,可能对儿童正确玩具使用、身体安全造成影响;手机合格率为85.3%,主要不合格项目包括发送和接收灵敏度的频率特性、发送响度评定值、接收失真、接收响度评定值等,可能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冰箱合格率为60%,主要不合格项目是耗电量及标识和说明不符合标准要求,容易造成消费者对产品的错误使用,操作不当会造成人身危害,存在安全隐患。洗衣机合格率为54.54%,主要不合格项目是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易导致电动机温升超标,容易引起线路短路造成火灾,存在安全隐患。
“从以上抽检结果来看,一方面说明,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义务履行不到位。个别经营者对商品质量重要性认识不足,自律意识不强,缺乏社会责任和守法诚信意识,不能充分履行商品质量检查验收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另一方面说明,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泊。部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存在漏洞,片面追求利润,存在偷工减料,设备简陋,技术落后,产品质量不稳定的现象。”黄利利说,根据抽检结果,对于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他们进行了查处,并对抽查检验为不合格商品进行了市场清查,依法查处案件36件,涉及不合格商品案值达424万元。
黄利利表示:“2016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力度,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努力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