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后起争执发生打斗,李某某持破碎啤酒瓶捅刺对方颈部,致一人死亡。3月4日,李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兰州中院受审。他表示悔罪,称愿意以命抵命。该案未当庭宣判。
2015年8月10日22时,红古镇一废品收购站内,李某某与6个男子喝酒时,与关系要好的韩某发生争吵,进而厮打。打斗中,李某某持破碎的啤酒瓶追赶至废品收购站外,捅刺韩某颈部,致其死亡。
法庭上,就如何发生争执、并捅刺对方的过程,李某某说当时喝了很多酒,已经不记得细节了。他多次哭着说自己与韩某平日关系很好,韩某还给自己借过钱。平时只要有人骂韩某,自己就会上前阻止,更不要说有人伤害对方了。(记者 许沛洁)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