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北方网新媒体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2016年2月,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08,同比下降34.7%;达标天数24天,同比增加12天;达标比例为82.8%,同比上升39.9个百分点;未出现重污染天。PM2.5、PM10、SO2、NO2、CO、O3等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同比下降,降幅分别为37.5%、43.4%、55.7%、20.8%、11.1%、6.3%。
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月均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值。其中,PM2.5月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超标0.43倍;PM10月均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超标0.17倍;NO2月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超标0.05倍。二氧化硫(SO2)月均浓度、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和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均达标。
2016年2月,区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4.19~6.16之间,空气质量较好的区县为宁河区、蓟县和南开区,较差区县为静海区、河北区和武清区;区县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率在21.5%~47.0%之间,改善情况较好的区县为蓟县、宁河区和宝坻区,较差区县为西青区、静海区和武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