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被丈夫告上法院索要抚养费的刘美英(化名),拿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感慨万千。刘美英和丈夫陈连生(化名)都是残疾人,生有一女。2007年两人就开始分居,经济各自独立,刘美英每月领取不到两千元的退休金,陈连生则靠每月领取全家人的低保生活。2015年,女儿成年并开始工作,陈连生丧失了领取低保的资格,随即状告刘美英要求扶养费。突遭诉讼让刘美英既恼火又手足无措。正在这时,法律援助“雪中送炭”,帮她顺利渡过了难关。
记者了解到,在过去一年中,像刘美英这样在困难时刻得到法律援助的残疾人、老年人达数千人。这都要得益于北京市近年来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残疾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北京风雨同舟残疾人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受理了刘美英的案子,并指派杨振国律师进行代理。杨振国律师帮助刘美英准备证据材料,积极应诉,最终海淀法院判决陈连生具备劳动能力,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
记者了解到,帮助她的北京风雨同舟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是2015年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近年来,北京市批准成立了北京风雨同舟残疾人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国联老年人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等四家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援助对象涵盖老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群体。
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后,不仅在矛盾化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上也作出了诸多贡献。据风雨同舟残疾人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周宇峰律师介绍,他们中心成立后与什刹海街道联合开展“风雨同舟、扶残助残”法律知识讲座,吸引了25个社区、100余名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参加。此外,他们还参加“集善工程——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组织了10名专职律师现场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
2015年,北京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292件,全年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150余件。在此过程中,特殊群体获得法律援助的各种“绿色通道”日益通畅。记者从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处了解到,北京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对重度残疾、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不再进行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而且,足不出户获得法律援助也成为了可能,北京市推行的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对重度残疾人、行动不便的老人,可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上门提供审查、受理、代书等服务。密云区还专门聘请了区聋哑学校老师为涉及聋哑人的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手语翻译并参与残疾人维权活动。“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和“96156”社区服务热线也在方便残疾人、老年人方面发挥了不少作用。
在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上,北京已经能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优先指派,服务老年人的形式也是不断创新。例如,海淀区就试点了老年人法律援助IC卡,向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群发放,简化证明程序;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国联老年人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分别与北京千禾敬老院等四家养老服务机构签订法律援助服务协议,定点提供法律援助,提高了法援服务的深度和针对性。
与此同时,北京市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硬件措施还在不断推出。北京市、东城区和延庆区三家法律援助中心搬迁至交通便利、方便人员来往的临街、一层新办公地址,方便特殊群体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不仅如此,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还都设置了隐私谈话室,注重保护当事人隐私,并开通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
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北京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得以稳步发展,离不开规范化的运作。北京市司法局制定的《北京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管理办法》、《北京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不断完善,其中对法律援助机构遴选法律援助人员组成专业志愿团队等都作出了明确要求,从源头上保证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也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断提升奠定了基础。 □记者 黄洁 □ 见习记者 钟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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