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斌杰:人大不搞"导演式"执法检查

2016年03月11日 16:42   来源:中国网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媒杂志记者:

  柳斌杰主任委员您好,记得在去年的记者会上人大立法,特别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广受关注。今天我想问您一个关于人大监督方面的问题。我们都知道,职业教育法的执法检查是2015年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的开篇之作,请问重点和难点分别是什么?谢谢。

  柳斌杰:

  谢谢记者关心人大的执法监督,特别是感谢你们关心我们国家改革发展、人民健康幸福的职业教育问题。首先说一下人大的执法监督,大家知道,我国的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的立法权,同时也规定全国人大督促检查宪法及其法律的实施情况。所以,立法和监督是人大最基本的主要职能。执法检查是监督的一项法定行使途径,每年人大都要在监督方面开展多项执法检查。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按照中央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的要求,人大在执法检查上提高了“三度”:一是增加了密度,由过去的一年两部、四部,增加到六部,也就是每两个月就有一部法律进行执法检查。二是增加了力度,执法检查从询问、审议、反馈、跟踪落实等措施结合起来,不像过去那样作为一个形式,检查后做完报告就完了,而是有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措施。三是强度,整改要求非常强。比如说这次职业教育法的检查,不但由国务院向全国人大作了整改报告,而且把报告提交到人大常委会上再次进行了审议。这一点体现了我们执法力度的强化。为什么呢?立法以民意为基础立良法,而法律的生命在执行,如果法律不执行就失去了作用。这个方面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点问题。

  刚才这位记者问到这次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我认为从人大来说,谱写了人大执法检查历史新篇章,是一个典型的范例。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带头,身体力行。张德江委员长这次亲自担任了执法检查组的组长,而且亲自担任了执法检查小组的组长,这是人大历史上的第一次。亲自主持制定检查方案,提出了很多指导性的意见。比如执法检查所要检查的重点问题他都一一审核,并且增加了好几条。亲自带队深入到基层进行检查。我们这次执法检查到了基层的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到了劳动人才市场,到了农民工就业的场所,一一作了检查,了解职业教育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次由委员长站在报告席上向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的情况,同时委员长也第一次主持了围绕执法检查报告的专题询问联组会,国务院副总理到场应询,回答了职业教育发展中突出的问题。

(责任编辑:王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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