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获悉,为改善大气环境,缓解城区交通拥堵,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该区政府决定于2016年3月28日上午7时起实施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这意味着杭州“错峰限行”的范围扩大。
“错峰限行”区域是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四路、通惠路、南秀路、蜀山路、晨晖路、风情大道构成的围合范围之内所有道路、高架、隧道,除晨晖路外其他围合道路均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上午7:00-9:00,下午16:30-18:30。
据悉,本次限行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非浙A号牌(含临时号牌)车辆全号段限行。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后,将及时对大气质量、交通环境等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推出浙A号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在工作日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对应规则为:星期一1和9禁止通行;星期二2和8禁止通行;星期三3和7禁止通行;星期四4和6禁止通行;星期五0和5禁止通行。
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不受限行。
此外,为了突出“错峰限行”的效果,萧山区决定自3月21日零时起,对货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实施范围等也进行调整,限行时间是全天24小时。
据悉,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大气质量,杭州市在主城区部分范围内已多年实施机动车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政策,比如非浙A号牌车辆——工作日高峰时段,不分号牌实行限行。而除了市区现有的限行区域外,外地号牌在高峰时段也不被允许进入各条高架道路。浙A号牌机动车则实行尾号限行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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