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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