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28日发布消息称,《湖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5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在长江和汉江中的取水量作出最严格的规定。
据介绍,湖北将对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工业和城镇生活取用地表水,长江干流日取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汉江、清江干流日取用水量3万立方米以上,其他河流日取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应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发放取水许可证。对于取用地下水,日取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年设计取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取用矿泉水、地热水日取用水量30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年设计取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也须省级许可。
湖北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湖北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有助于将水资源管理中“盲区”、“顽疾”清晰地标识出来,找出水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让浪费水源的不文明行为暴露在公众视野中。该负责人表示,收取的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以及水资源的合理开发。
湖北素有“千湖之省”之称,然而水资源大省也面临水资源配置不平衡问题,尤其是老河口、襄州、枣阳、随县、曾都、广水、大悟等鄂北地区7市县区是该省有名的“旱包子”地区。据了解,湖北省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在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的同时,举全省之力兴建“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以解决鄂北地区资源性缺水和水质型缺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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