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学生创业最高贷10万 休学创业保留2年学籍

2016年03月30日 16:42   来源:三秦都市报   

  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省政府网站昨天发布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到,激发人才活力,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科技人员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

  初创企业免征三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从多方面着手给创业企业提供便利的服务。工商登记服务,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加快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逐步实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业务全程电子化。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单位开展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服务并收费的,对初创企业按不高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

  激发人才活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由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约定分配,未约定的,转化收益的至少80%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建立科技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对在陕转化科技成果或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3年内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大学生回乡创业最高获2万元创业“红包”

  吸引高端人才,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完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和子女就学、居留居住、进出境、外汇等服务机制,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陕创新创业。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大学生回原籍创业,可获不高于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鼓励教师带领或辅导学生创业,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2年学籍。对众创空间内企业招用有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

  鼓励企业在创业板等上市挂牌

  支持科技成果孵化和各类人才创业,对初创项目给予额度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贷款,鼓励各类基金收购和转化初创成果。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等上市挂牌。对于符合要求的种子基金,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可采取股权投入形式予以支持(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规模的10%,单个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到2017年,全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数量达到100只以上,资金规模超过100亿元。拓宽创客融资渠道,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创客提供个人担保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融资服务。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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