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后 山西发放首张新版生育证

2016年03月30日 21: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范丽芳

  山西省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根据最新《山西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细则》,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子女的,不需要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 范丽芳 摄

    30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安宁街道办事处为郭欣办理了新版《山西省生育服务证》,这是“全面二孩”实施后,山西省发出的首张“全面二孩”生育服务证。

  郭欣已是一个4岁孩子的母亲,30日,她来到所在社区为第二个孩子办理出生证,“与之前相比,现在办理生育证又快又方便。”

  公开资料显示,山西省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根据最新《山西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细则》,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子女的,不需要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

  根据细则规定,夫妻双方可在子女出生前或出生后,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免费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也可由各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生育服务登记。

  榆次区卫计局副局长白景友介绍,原来办理生育证需要从村、乡镇,再到县里进行审批,现在只需要两个环节,从村里报到乡镇,乡镇就可以审批。“而且原先需要很多材料,办证难,去年我们在榆次办了一个试点,对再生育服务的材料进行压缩,实行承诺制度,明确告知办理各种证件时所需要的文本,让大家少跑路。”

  记者在现场看到,新版生育证由原来的红皮本变为绿皮本。根据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相关通知,2016年1月1日以前的生育行为,需登记领证的仍发给原印制的《生育服务证》;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仍发给原印制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1月1日以后的生育行为,发放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新的《生育服务证》和《再生育服务证》。在2016年1月至3月过渡期内生育并发放的《生育服务证》和《再生育服务证》仍为有效证件。(完)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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