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近日,福建南平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延平区水南街道办事处主任陈阿旋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2月和2014年12月,水南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评标补贴,共计6.44万元。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水南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开门红”等补贴,共计1.52万元。陈阿旋和水南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陈钧、人武部长龚春发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夷山市新丰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常务副校长(主持工作)、成教办主任廖树贵违规购送礼品问题。2012年12月至2014年,廖树贵自己或指使学校财务人员,花费6.07万元公款多次购买土特产送给他人。廖树贵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建瓯市徐墩森林派出所指导员黄文兴等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黄文兴和徐墩森林派出所民警夏克旺、赖大茂等人多次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1.9万元。黄文兴、夏克旺、赖大茂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按规定予以收缴。
浦城县古楼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叶芝荣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5年10月17日,叶芝荣操办女儿婚宴,违规宴请31名管理服务对象,收取礼金1.2万元,在纪委介入调查时,尚有0.54万元未及时退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叶芝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0.54万元礼金按规定予以收缴。
松溪县祖墩乡计生办负责人叶武贞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1月21日,叶武贞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叶武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悉,今年1-2月,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2件,处理6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人。(南季轩)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