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安燕玲
传销活动多年来一直被人们所痛恨,然而,非法传销组织却屡屡以新的形式让人们上当受骗。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吴某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其传销活动竟是利用网络云端和比特币进行,“先进”和“时尚”的手法让人防不胜防。
公诉机关起诉称,2013年下半年,才某(另案处理)以香港氪能集团(无工商登记)亚洲区市场总监身份,宣传投资氪能集团的挖矿机,可以获得高额比特币回报,该比特币可以自由提现、自由交易。后才某积极拉拢许某(另案处理),成为氪能集团会员,许某随即发展了本案的被告人吴某,吴某又发展了王某富和钱某,并将链接在许某挖矿机下面的自己的四台挖矿机给王某富和钱某使用。王某富和钱某以该四台挖矿机为基础继续大量发展下线,人数达32人,投资金额为4202万余元。
其间,吴某以氪能集团大陆市场总监身份,多次组织、出席氪能集团市场推广会、组织会员旅游。2014年底,氪能集团比特币价格大幅度下跌,引发投资者恐慌。吴某通过微信、小型会议等方式宣称氪能集团网站调整,很快恢复,并鼓动投资者趁低买入。2015年2月底,氪能集团网站彻底关闭,才某、吴某等人无法联系。
众多投资者报案后,吴某于2015年3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4月25日被批捕。
检方认为,被告人吴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吴某在庭审中,当庭承认自己犯罪,但并不认为自己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吴某认为自己也是投资者之一,是被害者。她没有组织国外旅游和参加会议,都是由许某负责的,只是应许某要求进行协助;她在微信上发送所有的信息都是许某编写的,她只是进行转发……
针对上述辩解,公诉人在庭上出示了众多投资人的证人证言、银行流水及从吴某U盘提取的文件,来佐证吴某的犯罪事实。
东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时代,传销也借助互联网这个载体,包装成新模式,通过洗脑式的营销,高额的投资回报,诱骗投资者加入,并不断发展下线,传销通过不断收取投资者的投资费、会费,形成庞大的“资金链”,但下线并不是无限的,到了无法发展下线的那一刻,神话就会破灭。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制图/高岳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