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定7类对象参评省长金融奖

2016年04月05日 21: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刘薛梅

  5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披露了该省“省长金融奖”评选办法,此举旨在为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以此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评选办法中提到,奖励的对象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期货和要素市场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控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融资企业;担保公司;市州政府。

  甘肃对参加评选的指标做了具体要求。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方面,重点通过对贷款、存贷比、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非信贷类融资、金融风险等指标进行测评,按得分高低对排名靠前的机构给予表彰。对当年发生重大金融风险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在证券期货和要素市场机构方面,评选办法规定,对省属证券公司完成省内拟上市企业辅导并通过验收、保荐省内企业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保荐省内企业成功发行债券等;对期货公司为省内企业提供套期保值等金融服务,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成本等;对各类要素市场机构为省内企业提供融资等金融服务、托管基金运作等情况都进行测评。

  评选办法中规定,市州政府重点通过贷款新增额、完成甘肃省政府下达贷款增速目标任务、存贷比、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直接融资和地方金融风险;对首发上市企业及上市公司再融资、企业发行债券(票据)融资、“新三板”挂牌企业融资且用于省内投资的,也将进行测评。

  甘肃提出,对当年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金融机构、融资企业和市州政府,由省政府给予表彰。近几年,甘肃省级财政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奖励对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和融资企业。

(责任编辑:王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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