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办假证帮儿子上班 获刑痛哭"老实大半辈子"

2016年04月06日 14:24   来源:检察日报   何其伟 刘晨宇

  “我真是悔不当初啊,一念之差给我带来牢狱之灾,我可是在单位老老实实工作了大半辈子啊……”3月29日,面对判决,王希江流下两行热泪。当天,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王希江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45周岁的王希江,是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单位的一名工人。2012年春天,油田公司大批招工。看到自己的儿子王宝利(化名)学习并不太好,王希江心想,与其让他上学混日子,不如通过招工早点就业。但是,依据招工条件,王希江的儿子并没有达到该单位的招工年龄。为了帮助其儿子顺利办理招工工作,王希江便打起了办假证的歪脑筋。

  2012年中旬,王希江通过非法张贴的小广告联系到一名制作假证的男子,为王宝利购买了假身份证及户口本。

  2015年10月21日,王宝利拿着假身份证及户口本到公安机关办理业务时被查获。经大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鉴定:王希江购买的王宝利的身份证系伪造,居民户口本上盖印的公章及名章与真实名章不符。

  2016年1月26日,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以王希江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办案检察官提醒,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和实施,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构罪。在生活中,一定要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切不可图一时方便打假证的主意。

(责任编辑:王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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