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称,台湾新竹一名40多岁的女子小云(化名)指称过去6年来几乎每周都被李姓男子性侵,并强调是因为怕邻居闲言闲语才被迫出门,不是出于自愿,因此提出告诉,但因为她就这样被性侵了300次都没有报案实在太奇怪,有违常理,因此全案日前侦结不起诉。
台湾东森新闻云4月6日报道,小云表示,李姓男子是自己的朋友,但是在6年间平均1星期就有1次被他载去汽车旅馆等地性侵;去年10月11日因为没有主动连络他,就被恐吓“要泼硫酸”、“全家一起陪葬”,只好顺着对方的意,又被载去性侵,事后便决定要提告强制性交及恐吓。
小云指控,每次都是李男打电话要她出去,也都不会说要做什么,也曾经问过“是不是要带我到汽车旅馆强奸我?”如果不出去就会被恐吓“你不出去试试看”,然后在她家前面逗留、鸣按汽车喇叭,为了不让邻居知道有这个人,才会勉强赴约,到了汽车旅馆后就会被强迫脱衣、被性侵得逞。
检方认为,小云都已经40多岁了,应该已经拥有一定的智识与社会经验,如果不想要赴李男之约,可以直接拒绝,说怕邻居闲言闲语才被迫出门实在太奇怪,而且如果不想要跟李男发生性关系,那应该要有所警惕,怎么会随意被载去汽车旅馆任由处置?事后也都没有报警,因此认定指控违背常理,全案最后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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