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年“营改增”试点为20万纳税人减税155亿

2016年04月06日 21: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自2013年8月河南实施‘营改增’改革至今的近3年间,共有约20万试点纳税人累计实现了减税155亿元。”6日,记者从河南省税务系统新闻通报会中获悉了上述消息。

  所谓“营改增”,旨在将此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其目的主要是消除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

  河南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王少华称,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在全国展开试点,包括河南在内。河南自试点“营改增”至今,该省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9.95万户,共累计实现了减税155亿元。其中98.5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或者基本持平,政策效应显著,“营改增”的制度框架充分体现了总体减税的要求。

  随着2014年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及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后,目前“营改增”试点已覆盖“3+7”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

  今年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明确,将自今年5月1日起,把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到试点范围。而数据显示,河南则将有34万户试点纳税人涉及之中。

  王少华介绍称,2015年,河南实现营业税收入659亿元,占全国营业税收入1.91万亿元的3.45%。据此比例测算,在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后,今年河南将减少财政收入173亿元。

  据悉,日前,河南省、市、县三级财政、国税、地税已同步开展了试点税源移交,34余万户试点纳税人实现了顺利交接,试点纳税人的基础信息也成功导入了国税部门金税三期系统。

  目前,河南各县(区)国税局正在逐户进行税源确认,核对、修改、补录相关信息,统筹开展一般纳税人登记、税库银协议签订、优惠资格备案等工作。(完)

(责任编辑:王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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