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通过其官方微博证实,2016年4月6日7时许,该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米建军在市中级法院审判大楼坠楼,当场死亡。经初步调查,未发现遗书,死亡原因疑为长期工作压力过大导致抑郁自杀。
7号晚间,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微博进一步披露案情,通报称,公安局出具材料:通过对相关人员的调查、现场勘查、尸体检验、视频资料的调取;认定:米建军的死亡排除他杀。
同时,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4月6号早上,该院副院长王胜利收到米建军要自杀的手机短信,王胜利看到短信后立即与米建军电话联系,但是电话无人接听。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