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中提出,进一步加大各类人才安居保障,未来五年全市将供应不少于1万套人才公寓房。
深圳市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新政策,在人才安居保障上有较大突破。除了继续坚持和强调加大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配租配售力度等现有政策外,提出了在六个方面的新措施或强化措施。
包括:大力建设人才公寓,未来五年市区两级筹集提供不少于1万套人才公寓房,提供给海外人才、在站博士后和短期来深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租住,符合条件的给予租金补贴。同时,推广建设青年人才驿站;为杰出人才的安居提供多种选择,除可选择免租住房外,也可选择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标准,从目前的最高每月4800元提高至1万元;加大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配租配售力度,取消了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限制;新引进基础性人才租房补贴分别提高为本科1.5万元、硕士2.5万元、博士3万元。
截至2014年底,深圳市累计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4620人,累计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776人,全市技能人才总量269万人,其中高级工以上60万人。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深圳市计划筹集保障性住房40万套,供应35万套,其中面向人才群体供应不少于70%。“十三五”期末,住房保障覆盖常住人口比率确保达到20%,力争达到23%;力争全市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套数的比率由31%提高至40%。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