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男子猥亵15岁女同事 自称情不自禁

2016年04月14日 15:03   来源:京华时报   郑羽佳

  26岁男子郭某在通州区某火锅店担任厨师,在邀请同事吃饭喝酒后,趁送15岁女同事回宿舍之机,在草丛中对其强制猥亵,后被警方抓获。昨天记者获悉,通州法院审结此案,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

  去年5月一天晚上,郭某邀请同事15岁女孩小丽、18岁女孩小张吃饭,席间其和小丽各喝4瓶啤酒,后小张先行离开。郭某在将小丽送回单位宿舍的路上,趁小丽醉酒,在路边草丛强制猥亵小丽。后因火锅店经理报警被查获。

  据办案法官介绍,在回宿舍的途中,郭某在路边草丛猥亵小丽,小丽大声喊叫,因事发地离宿舍较近,小张听到喊声后赶来,拉扯郭某要求其放开,“郭某拒绝,并与小张打起来,闻讯赶来的火锅店经理制止,并拨打电话报警”。郭某等候民警赶到,被带回接受调查。

  经法院调解,郭某赔偿被害人小丽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000元,小丽对郭某表示谅解。事后,小丽与小张辞职。

  庭审过程中,郭某认罪悔罪,称其与小丽系普通同事关系,此次系酒后情不自禁。

  辩护人称,郭某系初犯和偶犯,持续犯罪时间仅1分钟左右,犯罪后有自首情节。被害人虽然未成年,但已年满15岁。郭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因此建议从轻。

  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鉴于其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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