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本报以《公园现私人会所?》为题,报道了南昌市桃苑东路一侧的市民公园内存在一个近千平方米的疑似私人会所的建筑物一事。报道刊登后,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4月14日,南昌市抚河公园管理处联系上了该建筑的管理人邱先生。邱先生称,以前此处是被一徐姓商人承租下来作为会所,但在2013年被抚河管理处责令停业。
邱先生告诉记者,2011年他把这个建筑租给了一位徐姓商人,他在此开了一家“浩渔会所”。“这处建筑是当年他作为招商引资项目,以租代建的形式建设起来的,徐姓商人开了会所后,2013年即收到通知。
此外,邱先生向记者透露,“为了避免麻烦,我准备下一步把这里改为办公室。”
南昌市园林绿化局办公室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纪检部门正在进行调查,以纪检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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