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濮阳县一处大坑因意外烧伤两名村民,引起社会关注。4月15日,濮阳县委宣传部就此回应称,当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展开认真调查。同时,对伤者进行慰问,并实施了民政救助,目前伤者伤势稳定。
4月2日,濮阳县城关镇蔡砦村61岁的村民谢娥英,在村东头大坑附近捋完榆钱准备回家时,陷入了大坑粉尘之中,被意外烧伤;4月6日,濮阳县子岸镇文寨村的王东旺也不慎跌入其中,造成双手及双腿烫伤。
事发后,濮阳县公安局、环保局、城关镇政府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此展开认真调查。
关于大坑废弃物的问题,濮阳县委宣传部的说明称,濮阳县环保局于4月3日、4月12日两次现场取样送检,河南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检测两次结果相同,检测样品中含石英富铝红柱石(a-SiO2,二氧化硅)、硫酸钙(无水石膏,CaSO4)\云母、少量长石及铁的氧化物等。
通过检测报告分析,这些物质并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专家现场判断,该物质倾倒时可能含有一定余热,由于该物质密度小,具有一定保温性能,使该物质热量不易散发。在一定时间内仍然保持相当温度,接触人体皮肤后能直接导致烫伤。
对废弃物的源头及追查情况,濮阳县委宣传部表示,4月3日上午10时许,濮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协同县环保局、城关镇政府等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认真开展了现场走访调查,经初步调查该废弃物系有人利用罐车倾倒所致。目前,公安部门正在积极搜集证据,加班加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快查明该不明废弃物的源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理。
目前,城关镇政府对现场周围已拉起警戒线,设置警示牌,并安排了专人看守。下一步,将根据检测结果和专家意见,对废弃物先进行洒水降温处理以及先期覆盖,以防再有意外发生。待案件侦破后,再依照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办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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