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22日对外公布,青海省一季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8%。
据青海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一季度,青海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90.60元,同比增长9.8%。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68.18元,增长8.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3.49元,增长9.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0.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95,同比下降0.02。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综合处工作人员介绍,一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三增一降”,人均工资性收入、人均经营净收入、人均财产净收入都呈现出增长趋势,而人均转移净收入同比下降了6.6%。工资性收入增长主要是受就业人数稳中有增、上年增资翘尾因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正常晋级等因素共同作用所致。虽然离退休人员养老及离退休金增速超过两位数,但去年下半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全部纳入社保,个人缴纳的社保支出大幅增长,致使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呈现负增长。同时,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构成“三增一降”趋势。
一季度,青海省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37.20元,增长3.8%。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969.90元,增长2.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55.37元,增长4.3%。
除此之外,青海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承接上年四季度运行态势,总体呈现平稳运行,一季度同比上涨1.8%,涨幅与上年四季度持平,较上年同期缩小1.1个百分点。一季度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是自2014年三季度以来首次季度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