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保障实施“先照后证”改革

2016年04月22日 21: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杨娜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披露了一份实施方案,甘肃实施“先照后证”改革之后,将切实增强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先照后证”即先申领营业执照后再办理有关许可证。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娱乐场所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等31项前置许可审批改为后置许可审批,各地工商部门一律不再将其作为登记前置,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相关经营范围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甘肃实施“先照后证”改革之后,要建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省一张网”。初步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各行业协会、市场主体自我约束的社会共治格局。

  为构建职责清晰、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监管模式,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结合甘肃本省的实际情况,甘肃制定此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要严格行政审批的事项管理,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的事项目录,工商部门及各行政审批部门,要及时进行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民众办事和监督。经营者从事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明确的事项,须先依法取得相关审批。

  在明确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对审批行为则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逐项制定审批标准并予以公示。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标准和受理、审查、批准等审批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对于甘肃省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甘肃履行“双告知”职责,厘清市场主体的监管职责。工商部门要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根据甘肃公布的文件,办理注册登记后,工商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明确、能自动实现告知的,要通过企业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自动告知相关审批部门。对不能自动实现告知的,要定期向相关部门书面告知。

  甘肃提出,增强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则需通过做好信息公示、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等方面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并在引导市场主体自治、推动行业自治、鼓励社会监督的基础上,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甘肃将从组织领导、协作配合、督促落实等几个方面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王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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