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伪造的行驶证办理载客人数为7人的ETC自助缴费卡,驾驶核定人数实为9人的客车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4万余元。近日,经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中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4年1月,王中华购买了一辆核载人数为9人的普通客车。为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王中华通过非法渠道伪造了一个核载人数为7人的假行驶证。2015年3月26日,王中华利用伪造的假行驶证,在银行办理了载客人数为7人的ETC自助缴费卡,以此偷逃通行费。截至2015年7月,王中华共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4万余元。
四川高速稽查监控中心发现后,向成都市成华区公安分局报案。2015年8月27日,王中华被截获,其对自己偷逃通行费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补缴了通行费。
(代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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