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 买卖二手房可少交点税

2016年05月03日 15:12   来源:长沙晚报   

    今日凌晨,湖南省汉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罗惠升在长沙市开福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出了全省“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的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入库税款750元。随后大厅工作人员为老当家原味菜馆代开了湖南省第一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标志着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

  企业获益: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我非常有幸见证了这个时刻!”罗惠升表示,营改增确实降低了我们企业的税负!

  营改增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长沙营改增从2013年开展试点以来,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5.45万户,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或持平。今日起实施的营改增涉及试点纳税人5.25万户,减税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

  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同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

  全面实施营改增,如何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据悉,对于新增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于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个人受惠:二手房交易税负略有下降

  营改增与消费者关系最为密切的,要数个人二手房交易了。过去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这次都平移过来了。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为征增值税还是5%,税率保持不变,但是税负却减少了。比如,一套计税价100万元的房子,过去征收营业税5%,计税公式为100万×5%,应缴5万元营业税;营改增后,计税公式变为100万÷1.05×5%,应缴47600元增值税,少交税2400元。过去100万元是含税价,现在增值税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税基不一样。另外,长沙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还可以免征增值税。

  由于个人二手房交易涉及群体众多,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和出租仍然委托地税部门代征、代开发票,保持不变。

  同时,营改增后消费者拿到的餐饮企业开具的发票与现在的发票会有所不同:监制章将由“地税局监制”改为“国税局监制”,并加盖国税监制章。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因此发票上“金额”和“税额”会分开显示,两者合计则是消费者的实际消费金额。这样,除了知道自己消费了多少金额,对这顿饭交了多少税也能一目了然。

  在个人投资方面,投资股票基金免征增值税。记者了解到,对于个人投资股票、外汇、基金、理财产品等,将延续原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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