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15人被处分

2016年05月06日 15:09   来源: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记者赵贝)中纪委昨日通报1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湖北4件,15人被处分。孝感市一小学套取食堂资金,用作公款送礼并乱发津补贴,校长被免职。

  通报指出,孝感市高新区桂桥小学,采取虚列食堂费用支出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公款送礼和发放教职工津补贴。该校校长刘翠萍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副校长胡宝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校工会主席程少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被免职,校后勤主任徐正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外,仙桃市皮肤病防治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崔世雄,办公室主任伍波涛和办公室副主任、保卫科科长夏雄军违规公款旅游,崔世雄、伍波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夏雄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汤岗社区党支部书记许绍华、农经站站长熊运江、妇女主任许国兵、武装部干事汤志国、一组组长汤钟伍、二组组长刘士宏、四组组长许克友,用集体资金支付个人旅游费用,共计2.9万余元,许绍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6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竹根滩监管所副所长杨云朋,违规使用公车接送亲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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