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湖北荆州市监利县民政局领结婚证照相却收199元。对此,湖北省物价局发布通知称,该婚姻服务中心行为构成价格违法,对监利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所、个体婚姻服务中心分别给予2000元、55000元的罚款。
经调查,2014年11月,监利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所通过公开竞标方式,将位于监利县容城镇玉沙大道91号的新办公楼地下室约120平方米的房屋,以年租金118万元租赁给个体经营者,成立婚姻服务中心,从事结婚颁证、证件照相、文本及证件复印、专业法律服务等婚姻登记系列服务。
监利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所在为新人办理婚姻登记结束后,不直接将结婚证颁发给新人,而是交由经营人员将新人领到个体婚姻服务中心举行宣誓颁证仪式,并自行对宣誓颁证的整个过程进行拍照、摄像等。宣誓颁证仪式结束后,个体婚姻服务中心人员用诱导性语言引导新人购买其提供的个性化服务,套餐包括“幸福永久”199元、“百年好”168元和“长相守”99元。
湖北省物价局表示,监利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所将婚姻登记的行政审批流程与婚姻服务中心的经营事项捆绑一起,分解行政职能,把应该由自己提供的服务事项诸如复印、照相、宣誓颁证等,交由第三方经营者办理,一方面为服务中心的经营性服务提供便利,另一方面客观上也为本局的高额租金收取创造了条件,涉嫌构成变相扩大范围收取费用的乱收费行为。
经调查,婚姻服务中心经营者隐瞒宣誓颁证仪式拍照摄像会收费的事实,利用宣誓颁证仪式的特殊机会,用诸如“人生就这一次、多么美好的时刻”等诱导性语言引导新人购买其服务,其收费行为具有捆绑、诱导、欺诈色彩,构成欺诈性价格违法行为;没有标明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构成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调查结束后,湖北省物价局责成监利县物价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监利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所、个体婚姻服务中心的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分别给予2000元、55000元的罚款。截止发稿,监利县民政局党组已经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罚。(周雯 苏舒)
(责任编辑:魏敏)